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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0月16日農委會擴大寵物管理範圍,

發布修正《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將貓也納入特定寵物產業,

因此所有經營貓繁殖、買賣與寄養的業者,

都須在107年10月17日完成更換寵物業許可證,

受影響的寵物業者大幅增加。

根據新北市動物保處統計,

目前新北市共有283家合法申請的寵物販售店家,

其中有88家為新設立店家,

申請數量較106年增長31%。

貓咪買賣入法 業者申請數創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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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廷表示,新修訂的《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為讓寵物業者更加瞭解規範,

規定特定寵物業者須接受主管機關辦理的專業訓練課程,

訓練時數須超過200小時並領有結業證書,

因此動保處除召開數場說明會,並會實地勘查各店家的換證狀況。

若店家未經合法申請,或是許可證到期卻未申請延期,

新北市動保處則會要求店家辦理歇業,

或是依《動物保護法》第22條及25之2條規定,

可裁罰新台幣十萬到三百萬之間的罰鍰,並令其停止營業。

認證考試

設置

購買寵物登記站

協助業者

送養管理退役犬

飼主的責任教育

聘請獸醫師

​與動物醫院合作

​寵物業五新計畫

​寵物業五新計畫

陳柏廷表示,新北動保處於106年辦理三場認證考試,總計共有219人參加;

而今年107年實施全面換證,辦理的五場認證考試,

總計共有705人參加,人數較去年成長約3倍之多。

新北市動保處期望過嚴格要求相關業者負責人及專任人員通過認證考試、

或進行換證,藉以將寵物買賣推向更專業、安全的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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